劳动者泄露企业秘密法律规定_劳动者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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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透露员工被辞退信息违法吗

您好!并不违法。如果你之前阅读了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手册里面的内容,也知道了这项规定,这样在知情的情况下公然泄露个人薪资信息,那么公司是有权利对你进行辞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若是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其他同事工资,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那么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并不违法。

社会中,有不少企业对于员工的薪资是比较敏感的,也不允许员工之间互相透露。所以有不少企业为了防止员工互相透露工资,会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工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不得对外泄露,也不得打听其他同事的薪酬情况。因此,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其他同事工资,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 那么自然就是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么,对于员工来说面对企业的这样规定,更好能保密还是要保密自己薪资,同时也不要打听别人的。如果非必要情况下,真的触碰到了企业的底线,那么建议可以和企业好好协商。另外,员工若是根本不知晓企业关于薪资不得泄露的这项规定,从入职以来也从没有看到过这项规定,那么员工是可以跟单位进行协商的。这是因为企业虽然可以制定员工们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可若是企业未能及时向员工告知,那么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法律也是不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为合法有效:一是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制定过程需履行民主程序,三是向劳动者进行公示告知。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所以建议你可以好好想一想,这三个条件企业是否俱全,若是不具全那么还有可以跟公司商讨的余地!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有权力泄漏员工个人隐私信息的明文规定吗?

没有,散布他人隐私涉嫌侵犯隐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分析

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等。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员工泄露公司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对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是违法的,因为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是有明确规定的,即员工必须对单位的机密事项进行保密,如果是员工违反约定,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由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赔偿单位的实际损失以及可预见的损失。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在刑事审判中普遍认为这种损失应当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和权利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而且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能仅仅以数额为标准,应当在重点考虑研制开发成本、使用周期、成熟程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竞争优势地位的丧失、商业信誉的下降等。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他人泄露为前提。对于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出卖收入加上买受人使用后的获利额为损失额;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获得的利润为损失额。在计算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时,不能简单地以销售额为获利额,也不能以已生产的产品总价款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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