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网站违法吗 ?
攻击网站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 *** 安全的活动:
(一)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 *** 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 *** 资源的;
(二)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 *** 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 *** 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 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 *** 安全的。
国务院第363号令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 *** 安全的活动:
(一) 故意 *** 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 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攻击境外非法网站犯法吗
攻击境外非法网站犯法。如果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黑网站犯法吗?
网站被黑客攻击,警方将黑客抓了个现行,但网站的损失究竟有多大,黑客该赔多少钱?由于相关法律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昨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判决黑客刘志江象征性地赔偿被“黑”的旅游新闻网1元钱。虽然判决结果与旅游新闻网起诉的1万元标的相差很大,但网站CEO林念平表示,法院判决已经认定了黑客的侵权行为,他们对“1元赔偿”的结果满意。
网站3次被“黑” 黑客藏身合作公司
旅游新闻网的CEO林念平讲,2004年10月16日,他正在和客户谈生意,外地的朋友打来 *** 告诉他,旅游新闻网被“黑”了。林念平立即打开电脑,发现旅游新闻网主页上全是英文,便让网站技术人员进行修复。
10月18日早上,旅游新闻网的网站再次被“黑”,主页上是“早上好,先生们”。网站的技术人员再次进行修复。当日下午,林念平派员工到成都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报案,警方立即对该网站进行监测。
10月21日上午,黑客第三次攻入网站。林念平立即打 *** 向成都警方报告,警方很快找到了黑客所在的位置。警方立即扑向黑客所在地———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员工刘志江正在电脑桌边忙碌不停,他正是黑客。
令林念平惊诧不已的是,旅游新闻网此前与该科技有限公司是合作伙伴。2004年6月26日,旅游新闻网与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科技公司为旅游新闻网建设网站。因该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履约,9月27日旅游新闻网去函中止了合同。
被侵权网站起诉 索赔1万元
2004年11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黑客刘志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刘志江因“10月中旬到下旬,通过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网电脑,利用旅游新闻网的漏洞,未经许可对网站首页进行修改,对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而被处警告,并罚款1000元。
该网站认为,由于网站三次被“黑”,点击率和访问率大幅下降。网站要求该科技公司对此进行赔偿。但该科技公司称是员工刘志江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不能赔偿。
2004年12月20日,该网站向高新区法院起诉该科技公司和刘志江,要求共同赔偿商业声誉及经济损失1万元。该科技公司称,没有任何侵犯网站商业声誉的行为,也没有给网站造成损失,请求驳回起诉。黑客刘志江称,攻击网站是事实,但是个人行为,与该科技公司无关,网站要求承担商业声誉和经济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也请求驳回起诉。
网站损失难量化 象征性判赔1元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刘志江是该科技公司员工,但没有证据证明刘志江是经公司授意或与公司共同侵权,所以该科技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刘志江的侵权行为已经由成都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认定,实际上给网站造成了损害,直接导致了网站停用的结果,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应当赔偿。但网站的损失怎样去量化,网站也没有举出证据;而且,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也没有关于黑客攻击网站造成损失的量化办法,暂时属于法律空白。所以,法院判决刘志江象征性地赔偿旅游新闻网1元钱。
昨日上午,刚刚领到判决书的网站CEO林念平接受了记者采访。林念平说,虽然法院最后判决黑客象征性赔偿1元钱,与网站起诉标的1万元差距很大,但网站还是感到满意。“重要的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肯定,黑客的错误行为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侵入中国网站犯法吗
攻击外国网站是违法行为。攻击外国网站,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0条大神的评论